第56章

  风里有股子甜味儿,桐花正开,山里的蜂嗡嗡地,围着一片紫白的花朵绕来绕去。
  前面的山路更窄,裴翎翻身下来,把缰绳系在路边一棵歪脖子树上,拍了拍马脖子:“等着,跑了我找你算账。”
  马甩了甩尾巴。
  暮春雪水化开,山溪正丰。
  裴翎走到溪边,竹竿往水里探了探,一脚踩进溪水。
  他小时候过这条溪从来不脱鞋,老和尚叫他脱,他偏不,湿着一双鞋走山路,走到庙里鞋就烂得差不多了,老和尚气得拿扫帚追他,追了三圈没追上,追不上就骂,骂得极难听,什么“讨债鬼”“赔钱货”“上辈子欠你的”,裴翎蹲在房梁上冲他做鬼脸。
  后来老和尚学聪明了,不追也不骂,干脆把裴翎的鞋藏起来,让他哪都去不了。
  当时裴翎年纪小玩心大,期期艾艾地去抱老和尚大腿,老和尚也只顾喝酒,假惺惺地长叹一声:“唉,这下好了,阿翎你没鞋穿了。”
  最后裴翎跑去镇上偷了一双新的回来,老和尚问哪来的,他说捡的,老和尚嗯上一声,转头又喝他的酒去了。
  溪水漫过小腿,冰凉刺骨。
  “那地方偏得很,从山脚到住的地方,至少走大半个时辰,中间要过一条溪。”
  马车在官道上走得不快。
  为避人耳目,何适换了一辆不起眼的青帷马车,车帘垂着,外头看着跟赶路的中原人没什么两样,车厢里挤了三个人,何适坐在裴云逸对面,安远缩在角落里,帷帽压得很低,看不清表情。
  何适听着裴云逸的讲述,朝安远那边看了一眼。
  安远在帷帽底下几不可察地点了一下头。
  路线对上了,他们的人去过青城山,确有一条浅溪。
  何适给裴云逸倒了一杯水,倒得恭敬,双手递过去。
  裴云逸接了,没喝。
  车轮碾过路面的石子,车厢轻轻晃了晃。
  “殿下在蜀中一座古庙里长大,”何适开口,声音放得很低很慢,像是怕惊着什么,“还记得别的吗?”
  “溪上没有桥,就几块石头,”裴云逸说,“后头有一片竹林。”
  裴翎过了溪,穿进竹林。
  他全靠手里那根盲杖探路,打在竹节上,发出笃笃的闷响。
  他小时候走这段路,眼睛就没闲下来过,专挑竹叶青出没的时候走,蛇胆能卖钱,活的更能卖出好价,裴翎拿两根竹枝当筷子,夹蛇夹得又准又快,十岁那年攒了一罐蛇胆拿去镇上卖了一笔钱,他自己偷偷抽了五成利,把钱藏起来,剩下五成给老和尚买酒。
  老和尚喝完酒,抹着嘴巴摊开手,问他要剩下的五成利,说裴翎卖出去的竹叶青都是活的,根本不止一坛酒的钱。裴翎梗着脖子说没有,老和尚就自己找,每次都能找到,拿去买只鸡,一老一小做烧鸡吃。
  裴翎想得出了神,竹竿磕在倒伏的老竹上,他弯腰摸了摸,摸到边上一节刚出的笋。
  过了竹林,左右两座山峰像两团巨大的暗影,中间夹出一道狭长的亮光。
  “再往上走,有竹林,竹子很密,穿过竹林,是两座山。”
  裴云逸顿了顿。
  “叫夹门山,只有当地人这么叫。”
  何适的手在膝上攥紧,又朝角落里看了一眼。
  安远微微阖了阖眼。
  何适带人在蜀中找了数月,问了多少猎户樵夫,才从一个采药老翁嘴里打听到“夹门山”三个字。
  “从夹门山中间走进去,”裴云逸继续说,“要小心两边的石头。”
  两山夹峙,路像一条窄巷,头顶的天被挤成一线,山壁上渗着水,滴滴答答落下来打在肩头,裴翎一手扶着湿漉漉的石壁,一手拄竹竿,一步一步往里走。
  脚下的石头越来越熟悉。
  竹竿往前一探,笃一声,撞上了。
  这块石头凸出来半尺,他七八岁的时候被绊过,摔了个嘴啃泥,膝盖磕出血来,他嚎了两嗓子,发现没人来,自己爬起来接着走,老和尚看见了,说“活该”,丢了一罐药膏过来,准头极差,砸在他脑门上。
  裴翎把那罐药膏丢回去,老和尚接住,又丢过来,两个人把一罐药膏丢了七八个来回。
  裴翎继续走,竹竿点地的声音在两壁之间来回碰撞。
  腐朽的气味越来越重,潮湿的木头、野草、泥土,混着旧年岁的味道。
  百步之后,两侧的山壁倏然退开。
  满目混沌柔和的天光倾泻而下。
  裴翎站住了,慢慢摘下蒙眼的布条。
  “那座庙很小,小得像会被山吞掉,门口有块石碑,我小时候没事就蹲在那里,用树枝描石碑上的笔画,猜那是什么字。”
  不等何适问那古庙的样子,裴云逸就自顾自地接上了,何适一边听一边点头,这块石碑他们的人也见过,还拓了上面的字回来,可惜年深日久,风霜侵蚀,一个都辨认不出来。
  古庙蹲在两山的夹缝之间,如今被藤蔓和杂草吞了大半,门口竖着一块石碑。
  裴翎走上前,用指尖描摹,辰光暗暗流转,十年过去了,他依然不知道上面写了什么字。
  第59章 他知道东西在哪儿了
  “殿下今年多大了?”何适问。
  裴云逸想都没想,报了裴翎的岁数:“二十六。”
  何适看了看他的脸。
  眉眼如刀刻,眼角生着几道浅浅的纹,如同刻刀不自觉偏了一寸。
  二十六。公主从离开波斯那年到现在,就是二十六年。
  何适朝角落看去。
  安远把帽子摘了下来,抬起脸,认认真真把裴云逸从上到下端详一番。
  片刻后,安远把帽子重新戴回去,靠回角落,没有说话。
  何适读不出他的表情,也不指望读出来,心中已有了成算。
  二十六岁,看着是像。
  说起来也好笑。
  裴翎小时候闹腾,到了晚上不肯一个人待着,非要赖在老和尚的禅房里磨蹭,翻来覆去不肯睡。
  老和尚被他闹得烦了,灌了两口酒,斜着眼看他:“你龟儿子在我屋头趴起做啥子?”
  “你给我讲个故事我就睡。”
  “老子哪有啥子故事。”
  “你肯定有。”裴翎趴在老和尚床尾,下巴搁在胳膊上,一双黑眼睛亮晶晶地盯着他,“你以前走南闯北的,肯定见过好多稀奇的东西。”
  老和尚听着这话顺耳,灌了一口酒,抹了抹嘴。
  “要得,给你摆一个。”
  裴翎立刻来了精神,把被子扯过来裹住自己,只露出一颗脑袋。
  “在极西之地,”老和尚的声音含含糊糊的,带着酒气,“远得很,翻几十座山过几十条河都到不了,那个地方有一种人,脑壳上的头发是金的,眼珠子是蓝的。”
  裴翎缩了缩脖子:“像鬼哇?”
  “鬼都没得那么吓人。”老和尚又喝了口酒,被辣得呲牙咧嘴,“这种人有个毛病,老得快,二十岁看起来就像三十岁,三十岁看起来像四五十,四五十的嘛,头发就全白了,脸上皱巴巴的。”
  裴翎眼睛睁得老大:“真的假的?”
  “骗你做啥子嘛。”老和尚把酒坛子搁在床头,翻了个身背对着他。
  “那我以后出去碰见了咋个办?”裴翎裹紧了被子。
  “跑,跑不脱就装死。”
  小小的裴翎认真思索片刻,觉得这个办法确实靠谱,放心地闭上了眼睛。
  古庙比记忆中小。
  也许是庙宇塌了半边,也许是他长大了。
  裴翎没有多余的心思伤怀,此行是为了找到生母留下的遗物。
  老和尚养了他十四年,关于他的来历半个字都没提过,但老和尚教过他骗人。
  事无巨细地教过。
  若要做一个局引人上钩,就把自己想成那个入局的人,若要破一个别人设下的局,就把自己想成那个设局的人。
  如果他是公主,他会怎么做?
  裴翎踩在齐腰深的荒草里,闭上了眼睛。
  如果他是一个准备出逃的波斯女人,心知此去便无法回转,在中原又无处落脚,还怀着身孕,想要保全自己,好好抚养孩子长大,就一定会带上足够的盘缠,可他是个弱女子,带着成箱金银会被强盗盯上,想换成银票又没有身份文牒,钱庄不会理会,这样一来,首饰细软是最好的。
  大胡子也说过,波斯人喜欢金子,公主更是浑身缀满金饰。
  裴翎继续往下推演。
  公主当时的情况必定紧急万分,大概是即将临盆,否则无论如何,一个女人生孩子,不会找上一座只住着一个老和尚的破庙,她生下了裴翎,裴翎却不曾有任何关于生母的记忆,老和尚在他眼中刺入乌金墨时,说过“你娘生你的时候比这还疼”。
  公主多半是死在了产子的那一夜,她自己也不曾料到会送命,如此一来,身上带着的金银必定还有剩余。

上一章目录+书签下一章